在先前集释名词时,我们已指陈过事物之称“是”者有几种涵义。“是”之一义为一事物是“什么”,是“这个”;另一义是质或量或其它的云谓之一。在“是”的诸义中,“什么”明显地应为“是”的基本命意,“什么”指示着事物之本
。因为,当我们举出一事物的素质时,我们举其是善是恶,不举其为三肘长或为一个人;但若说这是“什么”时,我们不说是“白”或“热”,亦不说“三肘长”,而说这是“人”或“神”。其它的所谓“是”就因为那是这“基本之是”的量或质,或其变化,或对这事物有所厘定的其它云谓。
这样,人们又可以请问“行”、“坐”、“健康”以及相似的其它词语是否也各自存在?这些没有一件能
离本
而独自存在。假如有所存在,则存在的实际是那个或行、或坐、或健康的事物〈人〉。这些所以看来比较的实在,正因为在它们的底层存有某一确定的事物(即本
或个
)为主题,而它们则为之云谓;假如没有“这个”,我们就无从使用“好”或“坐着”这一类词语。明显地,这是由于这一范畴之为“是”,而后其它范畴也得以为“是”。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义,而后见到单纯的原称,则本
才是“原始实是”。
事物之称为第一〈原始〉者有数义——(一)于定义为始,(二)于认识之序次为始,(三)于时间为始。——本
于此三者皆为始。其它范畴均不能独立存在,则本
自必先于时间。每一事物之公式其中必有本
的公式在内;故本
亦先于定义。于认识而论,我们对每一事物之充分认识必自本
始,例如,人是“什么”?火是“什么”?然后再进而及其质、量或
,我们必须先认识其怎是,而后可得认识质或量等每一云谓之所以为是。
所以从古到今,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,就在“何谓实是”亦即“何谓本
”。也就是这个问题,有些人主于本
只一,另有些人谓这不止一,有些人主张其为数有定限,另有些人谓其数无定限。因此,我们必须基本地概括地探求义属本
的实是之本
。
最明显地,一般人辄以实物为本
;所以我们不但于动植物及其部分均称本
,于火、
、地一类自然实物以及所有由此组成的实物(整
或其部分),例如,天宇与其各部分,星月与日也称本
。但,是否就只这些是本
,抑另有其它?
或所有这些,只有其中一部分是本
抑另一部分也是;或这些全不是本
,别有其它事物才是本
?这些必须予以考虑。
有些人就认为实物之外限,即面、线、点、单位是本
,而且这些较之实物或立
更应是本
。
又有些人认为除了可感觉事物以外别无可为本
,但另有些人则想到了永恒本
较之可感觉事物其数既更多,而且也更为实在;例如柏拉图阐明了两类本
——通式与数理对象——与那第三类可感觉实物的本
并存。而斯泮雪浦制作了更多种类的本
,以元一为始,为各类本
假定了许多原理,其一为数之原理,又一为空间度量原理,另一为灵魂原理;照这样发展着,他增加了本
的种类。又有些人说通式与数本
相同,其它事物由此衍生——如线与面等——一直到宇宙本
和可感觉事物。
关于这些,我们必须考察那一个论点真确,那一个错误,以及本
究竟是些什么,可感觉事物以外有无本
,以及可感觉事物如何存在,是否有
离可感觉事物而自存的本
,或绝无或可有(如可有,则何以能存在,怎样存在)。我们必须先简叙本
的
质。
“本
”一词,如不增加其命意,至少可应用于四项主要对象;“怎是”与“普遍”与“科属”三者固常被认为每一事物的本
,加之第四项“底层”。这里我所说“底层”〈主题〉,是这样的事物,其它一切事物皆为之云谓,而它自己则不为其它事物的云谓。作为事物的原始底层,这就被认为是最真切的本
,这样,我们应得先决定底层的本
。一个想法是以物质为底层,另一为形状,而第三个想法则是两者的组合。(举例以明吾意:物质是青铜,形状是模型,两者组合是雕象,那完全的整
。)假如认为形式先于物质而更为切实,同样理由,这也将先于两者的组合。
现在我们已概括了本
的
质,显示了它可以底层为主词而其它一切即便为之云谓。但问题还没有明白;这说明不充分,而且有些模糊。照这说法物质将成为本
。要是不照这样说,我们又难于别为之措辞。一切都剥除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是物质。因为其余的既是实物的演变,产品,与潜能;而长,阔,深又是度量而不是本
;这些毋宁是本
的基本演变而已。然而作为实
外限的长,阔,深被取去以后,形状就不能存在;〈度量不是本
,那么这以度量为主的形状也非本
。〉照这样来研究这问题似乎只有物质是本
。这里我所指物质,它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,也不是已归属于其它说明实是的范畴。这些范畴都各有所云谓,其所云谓的实是亦各异。因为一切其它事物用来说明本
,而这里所标指的是物质;所以终极底层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,也不是某一定量,也不是具有其它正面特
的事物;并且也不是这些的反面,因为反面特
也只有时偶尔附随于物质。
于是,我们倘接受这观点,物质就应是本
。但这是不可能的;因为本
主要地是具有独立
与个别
。所谓本
,与其认之为物质,毋宁是通式与通式和物质的组合。而通式与物质的组合是可以暂予搁置的,它的本
分明后于通式。物质在这一涵义上也显然为“后于”。我们又必须考察第三种本
〈通式〉,因为这是最迷惑的。
有些可感觉事物一般是被当作本
的,我们必须先予顾视。
大众修学的程序,宜必如此——经由个别的感觉经验所易识的小节进向在本
上难知的通理。如同我们的行事应始于个别之小善,而后进于所有个别尽为称善的绝对之大善,我们的研究也当始于各自所能知,而后进求自然之深密。这里于某些人们所能知而且认为是基本的道理,世人往往不易尽晓,而且其中也往往颇不切于实际。但我们必须在这些不甚了了的知识中,各就其少有所知以为始,进而试求那宇宙绝对不易的大义。
开头我们就说明了决定本
的各个项目,其中之一即所谓“怎是”,我们现在必须研究这个。让我们先做些言语上的诠释。每一事物的怎是均属“由己”。“由于什么”而成为“你”?这不是因为你文明。文明的
质不能使你成为你。
那么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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