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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形而上学》第13卷

亚里士多德作品

  

章一

  我们先已在“物学”论文中陈述了可感觉事物的本ti与物质,以后又讨论过具有实现存在的本ti。如今,我们研究的问题是:在可感觉本ti之外,有无不动变而永恒的本ti,若说有此本ti,则又当研究这是什么本ti。我们应该考虑到各家的主张,倘彼诚立说有误,吾人当求免于同样的瑕疵,如吾人之用意与诸家不无相通而可互为印证之chu,则吾人亦可无憾于自己的议论;人慾推陈出新,以鸣其道于当世,良愿于古人所已言及者有所裨益,如其未必胜于昔贤,亦愿不至甚愧于旧说而已。

  对这问题有两种意见:或谓数理对象——如数,线等——

  为本ti;或谓意式是本ti。因为(一)有些人认为意式与数学之数属于不同的两级,(二)有些人认为两者xing质相同,而(三)另一些人则认为只有数理本ti才是本ti,我们必须先研究数理对象是否存在,如其存在,则研究其如何存在,至于这些是否实际上即为意式,是否能为现成事物的原理与本ti以及其它的特质,均暂置不论。以后,我们再照一般的要求分别对意式作一般的讨论;许多论点,在我们院外讨论中便已为大家所熟悉,我们这里大部分的研究,该当于现存事物的诸本ti与原理是否为数与意式这一问题,确切有所阐明;在讨论了意式以后,这就剩下为第三个论题。

  假如数理诸对象存在,它们必须象有些人所说存在于可感觉对象之中,或是存在于可感觉事物以外(这个也有些人说过);若说这两chu都不存在,那么它们或是实不存在,或是它们另有特殊意义的存在。所以我们的论题不是它们的存在问题,而是它们怎样存在。

章二

  说“数理对象独立存在于可感觉事物之中”是一个矫揉造作的教义,这我们已在讨论疑难问题时说过,实际上是不可能的。我们已指出两个实ti不可能同占一个空间,并依照同样的论点,指出了其它的潜能与特质也只能涵存于可感觉事物之中,而不能公开来独在。这个我们已说过。按照这理论,这也是明显的,任何实ti均不可能分开;因为实ti之分必在面,面必在线,线必在点,若是者,如点为不可分割,则线、面、ti亦逐依次为不能分开。这类实是为可感觉对象,或者本身不是可感觉对象,却参加于可感觉对象之中,这又有何分别?结果是一样的;如可感觉对象被区分,参加于其中的对象亦必被区分,如其不然,则可感觉实是便不能区分之使另成独立的数理实是。

  但,又,这样的实是不可能独立存在。如在可感觉立ti以外另有与之分离而且先于它们的一些立ti,则在面以外也得有其它分离的面,点线亦复如此;这样才能讲得通。但,这些倘获得存在,则在数理立ti的面线点以外又必更有分离的面线点。(因为单ti必先于组合ti,如在可感觉立ti之先有无感觉立ti,按照同样论点,自由存在的面必然先于那固定了的诸立ti。所以这些面线将是那些思想家们所拟数理立ti身上的数理面线之外的另一套面线;数理立ti身上的面线与此立ti同在,而那另一套则将先于数理立ti面存在。)于是,按照同样论点,在这些先天面线之外,又得有先于它们的线点;

  在这些先天线点之外,又有先于它们的点,到这先于而又先于之点以外,才更无别点。现在(一)这里积已颇为荒谬;因为我们在可感觉立ti之外招致了另一套立ti;三套面,——

  tuo离可感觉立ti的一套,在数理立ti身上的一套,还有tuo离数理立ti而自由存在的一套;四套线,与五套的点。于是数学应研究那一套呢?当然不是那存在于固定立ti身上的面线点;因为学术常研究先于诸事物。(二)同样的道理也将应用于数;在每一套的点以外可以有另一套单位,在每套现存事物之外可有另一套可感觉数,在可感觉数之外,另一套理想数;依此不断的增益,这就将有无尽的不同级别之数系。

  再者,这又怎样来解答我们前已列举的疑难问题?因为天文对象也将象几何对象一样,独立存在于可感觉事物之外;

  但是一个宇宙与其各部分——或任何其它具有运动的事物——怎能tuo离原在的一切而独立自存?相似地,光学〈景象〉与声学〈音乐〉对象也得各有其独立存在;这就得在可视听的个别声音与光影以外别有声光。于是,显然,其它感觉上亦应如此,而其它感觉对象也各得别有其独立的一套;何能在这一感觉是如此,而在另一感觉却不如此呢?然而若真如此,则更将有能够另自存在的诸动物,因为那里也有诸感觉。

  又,某数学普遍定理的发展已逾越这些本ti。这里我们又将在意式与间ti之外,另有一套中间本ti——这一本ti既非数,亦非点,亦非空间度量,亦非时间。若说这是不可能的,则前所建立的那些tuo离可感觉事物的实是,便显然皆不可能存在。

  如人们可将数理对象当作这样的独立实是,而承认其存在,一般地说,这就引致相反于真理与常习的结论。这些若然存在,它们必须先于可感觉的空间量度,但事实上它们却必须后于;因为未完成的空间量度在创生过程上是先于,但在本ti次序上则应是后于,有如无生命事物之应后于有生命事物。

  又,数理量度将何时而成一,由何而得统于一?在我们可感觉世界中,诸事物每由灵魂而成一,或由灵魂的一部分,或其它具有理xing的事物而成一;当这些未在之时,事物为一个各各析离而又互相混杂的众多。但数理事物本为可区分的度量,又该由何原因为之持合而得以成一?

  又,数理对象的创造方式证明我们的论点是真确的。量度先创长再创阔,最后为深,于是完成了这创造过程。假如后于创造过程的应该先于本ti次序,则立本将先于面和线。

  这样,ti也是较完整的,因为ti能够成为活物。反之,一条线或一个面怎能发活?这样的假想超出于我们的官感能力。

  又,立ti是一类本ti;因为这已可称为“完全”。然而线怎能称为本ti?线既不能象灵魂那样被看作是形式或状貌,也不能象立ti那样被当作物质;因为我们没有将线或面或点凑起来造成任何事物的经验;假使这些都是一类物质本ti,那我们就会看到事物由它们凑合起来。

  于是,试让它们在定义上作为先于。这仍然不能说一切先于定义的均应先于本ti。凡事物之在本ti上为先于者,应该在它们从别事物分离后,其独立存在的能力超过别事物;至于事物之在定义上为先于别事物者,其故却在别事物的定义〈公式〉由它们的定义〈公式〉所组合;这两xing质并不是必须一致的。属xing如一个“动的”或一个“白的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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